彭阳县红河镇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红河镇全民健身中心项目 已由 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彭发改发【2018】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德智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红河镇;
2.2建设规模:建设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室内场地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4根据宁建(招)【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5在彭阳县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18:00止,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料。申请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