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盛镇五星村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及粮食产后服务项目
(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盛镇五星村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及粮食产后服务项目(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已由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8]2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叶盛镇五星村
2.2主要内容: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等设备。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含农业机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如是经销商需提供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后,按系统提示缴费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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