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闽宁纺织工业园标准化钢结构厂房项目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发【2017】50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海原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
海原县闽宁纺织工业园标准化钢结构厂房项目,位于县城四季鲜农贸市南侧,占地面积59.83亩,总建筑面积39884㎡,其中:新建纺织企业钢结构厂房7栋,每栋建筑面积5600㎡,共计39200㎡,钢结构厂房,地上三层;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07㎡,砖混结构;门房建筑面积77㎡,砖混结构。以及配套建设园区內给排水、道路硬化、供热管网、强弱电等附属工程。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 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投标。
3.4 本项目禁止被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8: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所有提供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5.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3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固原钢结构公司www.sjdonghui.com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