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改造工程已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以银开经发【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宏图南街296号。
2.2建设规模:厂房改造面积30473.4㎡。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3#钢结构厂房改造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二标段: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2#钢结构厂房改造工程、氩气站工程、冷却塔工程、连廊工程、拆除工程、研发中心改造工程及室外工程等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通银厦新材料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改造工程所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一、二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截止于2018年2月12日17:00)通过固原钢结构公司(http://www.sjdonghui.com)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4.5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固原钢结构网站www.sjdonghui.com上发布。 |